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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完整办事指南详解

发布时间:2023-12-13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广播电视许可证,广播证,影视制作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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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完整办事指南详解

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完整办事指南详解

尊敬的上海地区影视制作从业者及广播电视项目负责人:

感谢您选择申与城(上海)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您的合作伙伴。我们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企业,致力于为您提供周到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支持。


申请材料
1、申请报告。
2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。
3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领表。
4、主要人员材料:
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简历。
(2)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。
5、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。
6、办公场地证明。
7、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。
申请流程
(一)受理: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,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。
(二)审查: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,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。
(三)决定:标准同审查标准。
(四)制发校核、告知送达:
1、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、规范、有效,法律文书应完整、正确、有效,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、准确、材料完整。
2、告知应及时、准确、全面,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。


办理周期:2周

我们深知您对时间的重视,因此,我们将尽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。基于我们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,通常我们能在2周内为您办理完毕。在整个办理过程中,我们将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,以确保办理程度的快捷和顺利。

申与城(上海)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真诚期待与您合作,为您的广播电视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优质的服务。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创意、创新和精湛的技术,为您的项目赋予更高的价值,并协助您成功实现您的目标。
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们的服务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我们期待为您提供帮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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